各县区旅游局、旅游协会、培训中心、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天宝导游公司:
现将河北省旅游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冀旅办字[2011]9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将能够代表我市旅游系统先进性、典型性的集体或个人按文件要求的条件、程序及时推荐,报送相关材料。
承德市旅游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补充说明:
1、各部门、各单位将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于6月3日前将材料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旅游局人事科,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通知各相关单位,无异议的由市旅游局向省评选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2、待省拟推荐对象经全国旅游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再通知各相关单位正式报送所有相关材料。所填“推荐审批表”及“征求意见表”自国家旅游局网站(www.cnta.gov.cn)下载,并严格按填表说明填写。
3、联系电话:2050021 联 系 人:李彩霞
邮 箱:lcx_cncdt@126.com 或 120880128@qq.com
附:1、河北省旅游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承德市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