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资金促进我国旅游事业发展

—— (2002-3-6 8:53:07)

  2000年到2001年,国家开始将旅游基础设施列入国债投资计划,两年来共投放国债资金29.2亿元(其中:中央国债21.2亿元,地方国债8亿元),安排项目260个,其中西部地区安排国债资金16.61亿元。根据调查,这些项目大部分可在今年年底前完工。
  由于旅游业的关联拉动作用很强,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份都将旅游业列为经济发展重点。从近两年来利用国债投资加强旅游基础设施的情况看,无论是直接效益还是间接效益都十分显著,不仅改善了一批重要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和旅游环境,促进了这些地区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而且拉动了社会投资,扩大了市场消费,促进了经济发展,增加了就业岗位,扶助了贫困人口,真正发挥出了国债效应。
  旅游国债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旅游环境,提升了我国对外开放的形象。两年来安排国债投资的260个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建成旅游专用公路5500多公里,游览步道1500多公里,以及一批供电供水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安全保障设施和景区环境整治工程。这些项目共涉及近200个旅游景区,其中有150多个属各类国家级旅游景区,还有10个景区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名录。旅游国债项目的实施,完善、巩固了老景区,开发、建设了新景区,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旅游景区“一流资源,二流开发”和环境脏乱的状况,大大增强了这些景区的吸引力。
  此外,通过旅游国债项目的实施,还促进了一些地方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开始摆脱经济发展的困境,逐步走上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道路。国家开始实施“天然林禁伐”和“退耕还林”措施后,一些原来依托森林砍伐和种植业的地区,经济发展需要找到新的出路。这些地方大都拥有可以开发利用的旅游资源,通过利用国债投资加强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开发了旅游资源,由过去的“砍林毁山求生存”转变为“看树赏景求发展”,为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找到了出路。(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