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元旦起外国人来华团体旅游可直接到口岸办理签证

—— (2001-12-29 )

  来自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28日的消息称,自二ΟΟ二年一月一日起,由中国国际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外国旅游团队,可直接在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办理团体旅游签证。
  据称,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设在以下对外开放口岸: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大连、福州、厦门、西安、桂林、杭州、昆明、广州(白云)、深圳(罗湖、蛇口)、珠海(拱北)、海口、三亚、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成都、南京。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外国旅游团成员抵达中国口岸前,可由旅行社向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团体旅游签证。旅行社提前三天将旅游团队名单传送至口岸签证机关,口岸签证机关提前一天将审批情况通知旅行社。
  口岸签证机关在旅游团抵达口岸后,发给团体旅游签证,也可在旅游团抵达口岸前二十四小时提前做好签证交旅行社。旅游团凭各省级旅游局核发的“团体旅游签证表”登机。
  入境时,旅游团向边防检查站提交护照、团体旅游签证表,旅游团成员免填“入出境登记卡”。旅游团人数不限,在华停留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