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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06年旅游景区(点)导游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日期:2006-8-29 15:37:53  来源:本站原创  查看次数:

承德市旅游局关于组织参加2006年旅游景区(点)导游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县(区)旅游局、市内各景区(点)、各旅行社:

  根据省旅游局《河北省2006年旅游景区(点)导游员资格考试计划》和《河北省旅游景区(点)导游员资格考试试行办法》要求,现将我市组织参加河北省2006年旅游景区(点)导游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同等及以上学历,具备导游讲解所需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口齿清楚,能讲普通话,身体健康,经旅游景区(点)管理机构推荐均可报名参加河北省旅游景区(点)导游员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6年8月25日至9月25日为报名时间。 我市报名地点在承德市旅游管理服务培训中心(市东大街督统府小区7号楼1单元3楼),联系人:张凤玲、满卫东,电话:2027211。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2006年10月20日9时─11时; 口试:2006年10月20日下午和21日全天; 地点:待定。请于10月15日后登陆承德旅游网(www.cncdt.com)或拨打咨询电话2027211、2024557。

  (二)考试内容及教材 笔试内容为旅游景区(点)导游基础知识和旅游政策法规知识。以上内容为同一综合试卷,分值为100分,满60分及格。参考教材为河北省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评委员会办公室编写并于2006年新修定的河北省旅游景区(点)导游员资格考试参考教材。 口试内容为旅游景区(点)导游服务技能技巧和模拟现场导游讲解。

   三、考试组织及发证

  2006年河北省旅游景区(点)导游员资格考试由省旅游局统一安排指导,全省统一命题。市旅游局组织实施,并由专人负责提取密封试卷和组织阅卷。 旅游景区(点)导游员资格证由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作,全省统一编号颁发。

  四、培训

  市旅游局委托市旅游职业学院组织培训工作。参考人员根据自愿的原则报名参加培训。培训报名联系人:胡月良、谭凤兰,电话:13180106418、2106118。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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