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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10-23 15:31:56  来源:  查看次数:


各县区旅游局、各星级饭店:

为提高我市星级饭店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按照《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中“星级饭店至少每年复核一次”“星级饭店每五年重新评定一次”的规定,市星评委定于2007年11月1日起对全市星级饭店进行全面复核,对到期满五年未重新评定的星级饭店进行重新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复核范围

     对2006年12月31日以前评定的星级饭店进行年度复核;对2002年12月31日以前评定,至今尚未重新评定的饭店进行重新评定。
复核机构

     市星评委抽调专人组成星级复核小组,对各星级饭店进行全面复核;各县区旅游局负责所辖区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部署及指导,配合市星级复核小组做好复核工作;少数已停业不能正常复核的饭店需向市旅游局提交延期复核申请,市星评委将责成复核小组在饭店正常运转后进行复核。

复核时间

复核时间自200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结束。

复核形式、内容

    1、此次星级复核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星评委采取事先通知或不予通知的方式对饭店进行复核,如在暗访中发生正常消费由被检查的饭店核销。

    2、复核依据国家《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和《星级饭店访查规范》行业标准进行,重点考核星级饭店的必备条件和服务质量,通过复核,使饭店管理水平和服务效果得到整体改善。

复核结果

     市星评委在复核结束后,召开全市星级饭店会议,对复核中好的饭店进行通报表彰,对个别饭店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责令整改、限期达标,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无力达标、饭店设施设备严重老化或濒临倒闭或破产的饭店,按规定降低星级标准或取消星级资格,并在全行业予以通报。

     星级复核是星级评定工作的重要补充,各星级饭店要高度重视此次复核工作,企业级星评员要担负起本饭店的自评复核工作,对照《星级标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饭店以完好的状态迎接市星评委的复核验收。

     特此通知



                            承德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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