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旅游(文化)局、各星级饭店:
为提高我市星级饭店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按照《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中“星级饭店至少每年复核一次”“星级饭店每五年重新评定一次”的规定,市星评委定于2008年10月22日起对全市星级饭店进行全面复核,对到期满五年未重新评定的星级饭店进行重新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复核范围
对2007年12月31日以前评定的星级饭店进行年度复核;对2003年12月31日以前评定至今尚未重新评定的饭店进行重新评定。
复核机构
市星评委抽调专人组成星级复核小组,对各星级饭店进行全面复核;各县区旅游局负责所辖区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部署及指导,配合市星级复核小组做好复核工作;少数已停业不能正常复核的饭店需向市旅游局提交延期复核申请,市星评委将责成复核小组在饭店正常运转后进行复核。
复核时间复核时间自2008年10月22日至12月20日结束。
复核形式、内容
1、此次星级复核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星评委采取事先通知或不予通知的方式对饭店进行复核,如在暗访中发生正常消费由被检查的饭店核销。
2、复核依据国家《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和《星级饭店访查规范》行业标准进行,重点考核星级饭店的必备条件和服务质量,通过复核,使饭店管理水平和服务效果得到整体改善。
复核结果
市星评委在复核结束后,召开全市星级饭店会议,对复核中好的饭店进行通报表彰,对个别饭店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责令整改、限期达标,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无力达标、饭店设施设备严重老化或濒临倒闭或破产的饭店,按规定降低星级标准或取消星级资格,并在全行业予以通报。
星级复核是星级评定工作的重要补充,各星级饭店要高度重视此次复核工作,企业级星评员要担负起本饭店的自评复核工作,对照《星级标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饭店以完好的状态迎接市星评委的复核验收。
特此通知
承德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