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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星级饭店管理的通知

日期:2006-7-19 16:04:38  来源:本站原创  查看次数:

各星级饭店:

   近年来,我市旅游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与旅游相关联的配套设施亦在不断完善,特别是星级饭店的发展壮大,为来承游客住宿提供了更为方便、安全、优质的服务。与此同时,星级饭店在经营和管理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我市星级饭店业的形象和声誉。

  为树立我市诚信旅游形象,促进星级饭店业的发展,巩固和提升星级饭店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饭店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坚持保持设施设备及其维修保养、清洁卫生和服务质量达到所授予的星级标准要求,及时对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适时地对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纠正“星级终身制”思想,杜绝评星前严谨,评星后松懈的现象。

    二、饭店取得星级后,因改制、转让、出售、承包、租赁等形式发生的所有权或经营权的变更、停业、歇业等在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手续后,应在十五日内报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备案;其更新、改造、装修等必须严格符合或高于所授予的星级标准要求;内部结构、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发生变化,关闭或取消原有设施设备或服务项目,必须事先向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报告。

    三、星级饭店应注重对员工星级意识的培养,从管理层做起,着装、言谈举止要文明、得体,要加强对员工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不断提升星级饭店的服务水平,在规范化、标准化服务的基础上,向个性化、特色化服务迈进。

    四、重视和加强对饭店对外承包部门的管理,扭转其目前普遍存在的人员散漫、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的局面。

    五、饭店取得星级后,星级牌匾应悬挂在饭店大堂显著位置。对授予星级后长时间不悬挂星级牌匾的饭店,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将取消其星级资质,收回牌匾。

    六、严禁低星级饭店谎称高星级饭店,做与自身星级不符的虚假宣传。

    七、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规定,饭店取得星级后,可以享有五年有效的星级及其标志使用权。五年期满,饭店需重新申请星级。

    八、任何未评定星级的饭店严禁使用“星级”“准星级”称谓,严禁使用星级符号或与星级符号相似的标志及星级攀附性文字,严禁在任何媒体进行虚假的星级广告宣传。对有冒用、谎称星级行为的,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将推迟其星级评定时间一年。

    各饭店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学习,并对照通知精神整改。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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