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行社:
近期,我省一些地方接连发生旅游交通事故,给游客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旅游局《关于切实重视和加强暑期旅游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精神,强化各旅行社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针对旅行社旅游用车安全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旅游安全性命攸关,责任重于泰山,各旅行社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倍重视旅游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和完善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把预防各类交通事故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
二、要严格执行旅游局下发的《关于旅行社接待用房、用餐、用车合同的通知》要求,凡旅行社雇用的旅游车辆都必须签定严谨的合同,用合同形式规范和约束其经营行为。旅游用车合同须载明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作为旅游业务档案的组成案件。
三、旅行社雇用旅游车辆,必须选择有旅游营运资格、车况良好、手续齐全、信誉度高的旅游车辆。严禁雇用黑车、病车。
四、组团外出不准开夜车和疲劳驾驶。坚决杜绝“红眼车”。超过4小时的长途旅游客运,必须配备两名司机。
五、旅行社所用旅游车辆,任务单上应据实载明所用车辆的单位,车牌号、司机姓名、全陪导游等内容。
六、在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同时,旅行社组团必须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必须为导游人员或全陪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七、严格执行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旅游交通事故,在及时抢救的同时,要立即报告,不得误报、延报、谎报、瞒报,对因玩忽职守而耽误救治及事故处理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要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不按通知要求使用车辆的旅行社将给予停业整顿处理。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